交通运输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工作细则
为做好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与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根据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交大〔2014〕11号)、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工作会会议精神、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9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第三版)》文件精神,制定交通运输学院双选工作细则:
一、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坚持双方自愿原则
二、导师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的基本条件
(一)校内导师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1.身体健康,距退休年龄3年以上(含3年)。具有正高职称的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由学院确定。
2.科研和论文撰写的需要。选择指导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应有正在进行的适合硕士生参与的工程项目,且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研究和论文撰写的需要。
(二)校外兼职导师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1.身体健康,距退休年龄3年以上(含3年)。具有正高职称且主持有省部级以上项目的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由学院确定。
2.校外兼职导师原则上选择指导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且应有正在进行的适合硕士生参与的工程项目。如选择指导学术型研究生,则必须主持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现存经费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科研和论文撰写的需要。
3.校外兼职导师必须为选择指导的每一名研究生选聘校内副导师。
三、导师选择指导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的规定
(一)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的校内导师,选择指导2019级研究生总数不超过5名。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的校外兼职导师,选择指导2019级研究生总数不超过3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人数不超过1名。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可申请增加研究生招收数量1名,满足多项条件,申请增加招生人数不得超过2人。
1.当年有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并且为项目主持人;
2.主持科研项目且当年到账经费80万及以上;
3.有1篇ESI高被引论文、SCI一区、SSCI一区收录论文;
4.被列入到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发布的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
5.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
6.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
(注意:本条规定中的“当年成果”,涵盖上一年度导师资格审核后才出来,未能纳入上一年度考核的成果。)
(三)未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选择指导2019级全日制硕士生总数不超过2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人数不超过1名。
(四)具备我校硕士生导师资格,参加过岗前培训但未指导过硕士研究生的导师选择指导2019级全日制硕士生总数不超过1名。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导师本年度招生人数不得多于限额。
1.所指导的研究生出现1篇学位论文盲审结论为“未到达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当年度该导师申请指导研究生数量不得多于3人,且其指导的下一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自动列为双盲评审抽查对象;
2.截止审核日止,导师连续3年无新增科研项目的,当年度当年度该导师申请指导研究生数量不得多于2人;
3.所指导的研究生出现因论文质量原因导致的延期答辩的,当年度该指导教师申请指导研究生数量不得多于1人。(若学生的论文没有进入查重-送审-答辩环节,导师认为论文质量不过关直接延期的,不影响本年度导师指导研究生数量;研究生在第一次答辩未通过而二次答辩通过,不影响导师指导研究生数量。研究生二次答辩未通过,则导师申请指导研究生数量按照本条执行)
(六)不符合基本条件或符合基本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导师,不得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1.在上一年度有未实施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培养规定或未按时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对研究生培养工作不负责任、未能履行导师职责的情况、所指导的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或违法乱纪行为。
2.在上一年度的学位论文抽检中有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3.所指导的研究生一年内出现2篇或者2年连续出现学位论文盲审结论为“未到达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
4.具备我校导师资格,但未指导过研究生且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
四、工作流程
1.根据学校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工作有关要求,制定交通运输学院工作细则,核准本单位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人数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向研究生和导师公布本学院双选细则与导师具体招生名额。
3.研究生与导师互相沟通,达成初步意向,报学院审核。
4.学院按照研究生类型(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组织填写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表,并录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