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学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鼓励学生跨专业学习,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交通运输学院办学条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小组
组 长:何兆益、胡浩
副组长:任其亮、刘增福
成 员:陈坚、彭博、马庆禄、田茂盛、蒋军、黄丽君、胡志强
二、转专业条件
(一)学院对学生申请转出原则上不作条件限制;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与综合考核。
(二)转入条件
1.在校大一、大二年级学生,且申请者在招生录取时与申请转入专业为同一批次;
2.未曾转专业、转学或者参加大类专业分流;
3.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且无综合评定不及格课程;
4.大学在学期间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且高等数学、大学外语成绩均不低于80分;
5. 在某一方面具有学术特长或者潜力巨大,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认定后,可以破格转入。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学术特长认定标准如下:
(1)在国家部委主办的相关专业领域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获专利证书,排名前2名;
(3)在专业相关领域核心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4)获得厅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排前2名;
(5)其他由工作组认定的学术特长。
(三)接收专业及名额计划
(1)转入交通运输学院各专业学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院相应年级学生人数的5%,按照各专业教师队伍等教学条件全院专业统筹考虑,即如某一专业教学条件不足的,经转专业小组确认后可调剂至我院其他专业学习;
(2)拟转入学生转入前后专业所属学科类别不一致者,须降至接收专业下一年级修读。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
1.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制定年度转专业实施方案报校教务处,由教务处发布各专业接收计划及工作进度安排;
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周一至周五,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填报转专业申请,将《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明(含学术特长)复印件等材料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4.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周一至周五,转出学院汇总审核转出学生材料,盖章后统一交交通运输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5.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周内,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组织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平均学分绩点和特长加分,特长加分每项加2分,同一项目按照最高级别计分,最后依据综合考核结论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院主页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
5.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四周内,经学生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学籍异动,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
四、其它
1.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限内向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提出申诉,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需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复查和处理;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五、监督电话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23-62652930、62652674
联系人:胡老师、饶老师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