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2024级交通运输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细则

作者:郑诗薇  编辑:胡志强  审核:陈坚发布时间:2025-03-27浏览次数:

为保证交通运输类学生专业分流顺利进行,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长:魏铜铃、刘唐志

副组长:陈坚、谭涛

 员:张玺、邹庆茹、刘星良、刘通、何永福、邢茹茹、胡志强、郑诗薇

二、分流依据

交通运输类专业学生依据各专业分流人数计划和学生学业成绩、学术特长、学生志愿等条件进行专业分流。

(一)学业成绩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按教学计划规定所有课程修读的学业成绩平均绩点是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

(二)学术特长

学生在大学一年级期间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并经学院分流工作小组认定后,可认定为具有大类专业分流的相应学术特长,按绩点当量0.3/项进行计算: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在国家级相关专业领域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专业相关领域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论文;

4.获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排名前3名;

5.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排前3名;

6. 其他可以加分的项目由工作组认定。

(三)学生志愿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按要求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三、专业分流人数计划及分配原则

(一)专业分流人数计划

2024级交通运输类专业(方向)包括交通运输(卓越工程师)交通运输、交通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共计4个专业(方向),其中交通运输专业卓越工程师班独立设置,采用单独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根据学院各专业师资及教学条件,结合2024级交通运输类学生规模,原则上交通运输专业卓越工程师班按1个自然班交通运输专业按2个自然班、交通工程专业按4个自然班、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按4个自然班进行分流,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可以根据报名的情况进行调整。

1 分流计划表

专业大类名称

专业(方向)

上一届此专业

(方向)班级数

此次分流计划

班级数

上一届此专业(方向)人数

此次分流计划人数

2024级交通运输类

总人数: 356

交通运输(卓越班)

1

1

30

30

交通运输

2

2

70

62

交通工程

4

4

138

132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3

4

105

132

(二)各专业学生分配原则

1.各专业(方向)根据第一志愿学生第一学期平均绩点当量(平均绩点当量=学生学业成绩平均绩点+学术特长绩点当量)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接收名单。

2.第一志愿不能录满的专业(方向),则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方向)未被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方向)的学生中,按照第一学期平均绩点当量由高到低录取。

若第二志愿不能录满,则从第一、第二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方向)未被录取、第三志愿填报该专业(方向)的学生中,按照第一学期平均绩点当量由高到低录取,以此类推。

3.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全的学生,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在交通运输类各专业(方向)中进行调剂。

四、分流工作程序

1. 学生填报志愿和提交学生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电子版。学院分班级打印学生成绩绩点,分发给各班级,学生确认后签字,作为填报成绩绩点的依据。在填报志愿表时,必须填报交通运输、交通运输(卓越工程师)、交通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等四个不同专业(方向)志愿,未填报志愿者视为自愿服从分配。同时,需提交学术特长证明材料。

2. 工作组审核学生申报材料。

3. 根据学生填报志愿,在专业分流人数计划范围内,按平均绩点当量,由高到低初步确定分流名单。

4. 提交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审核通过。

5. 确定专业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

6. 报教务处审核。

五、其它

1. 违反纪律或者受到处分的学生专业选择优先权最低;

2. 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限内向学院书面提出申诉,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需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复查和处理;

3.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3-62483190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交通运输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202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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