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学院2026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郑诗薇  编辑:胡志强  审核:蒋军发布时间:2026-01-13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与学习选择权,发挥学生兴趣和专长,拓展学生学习和发展机会,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学院教学资源条件及专业特点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和接收计划、组织考核录取、开展学分认定及学生咨询服务等工作。

组  长:刘唐志、魏铜铃

副组长:蒋军、张韩笑

成  员:何永福、张玺、刘通、邢茹茹、王婷、胡志强、秦严严、彭毅、贾硕、张振源、朱江洪、邹庆茹

秘  书:郑诗薇

二、转专业条件

转入和转出条件都依据《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执行。针对学业困难学生申请转专业,由原学院出具书面意见,说明其学习态度、考试诚信、帮扶记录、专业不适应的原因等。

三、转专业计划

(一)接收专业

1.大一申请转专业,可申请转入交通运输类(后续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开展专业分流)、交通管理、智慧交通。

2.大二、大三申请转专业,可申请转入交通运输、交通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交通管理、智慧交通。

3.大三申请转专业的,原则上要降入大二年级就读。

4.发展支持型计划转专业者原则上要降一个年级就读。

(二)名额计划

1.转专业计划分为选拔型计划和发展支持型计划,其中选拔型计划按当年招生人数的10%核定,发展支持型计划按当年选拔型计划人数的10%核定。两类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2.交通运输类专业2026年转入计划为37人,其中选拔型计划34人,发展支持型计划3人。选拔型计划中,大一申请交通运输类指标27人,大二和大三申请指标为交通运输共3人,交通工程共2人,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共2人

3.交通管理专业2026年转入计划为7人,其中选拔型计划6人,发展支持型计划1人。选拔型计划中,大一申请指标5人,大二和大三申请指标共1人。

4.智慧交通专业2026年转入计划为7人,其中选拔型计划6人,发展支持型计划1人。选拔型计划中,大一申请指标5人,大二和大三申请指标共1人。

四、考核方式与录取规则

(一) 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采用“数学笔试+材料审核+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分成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开展数学笔试,按照得分高低分别按选拔型计划和发展支持型计划排序,以两类计划总指标的1:1.5确定进入第二阶段名单。第二阶段,开展申请材料审核和综合面试。

1.数学笔试(占比30%,满分100分)

主要测试转专业学生的数学基础,以大一所学数学课程内容为主,考试时间1个小时。

2.材料审核(占比20%,满分100分)

(1)学业表现审查(70分):主要审查学生在校已修课程(必修课)的平均分数(包括补考和未通过课程成绩),再进行70%折算。

(2)相关成果或经历证明(30分):包括但不限于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大创项目、学术论文、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等证明材料。按学校及学院颁布的相关积分办法执行,积分上限不超过30分。

3.综合面试(占比50%,满分100分)

(1)组织形式:学院按转入专业和类型成立面试专家组(由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组成),对申请者进行集中面试。

(2)面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专业认知(40分):申请者须提交一份不少于800字的个人陈述,阐明转专业动机、对转入专业的理解及未来学习规划。用于评估申请者转专业动机的真诚度与合理性、对拟转入专业的认知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培养目标、核心课程、学业规划等)、个人未来学业与职业规划的清晰度与可行性。

发展潜质(40分):结合学生原专业背景、知识结构、已展示的能力特质,评估其适应转入专业学习的可能性、未来专业发展的潜质及可能面临的挑战与应对思路。对于学业困难申请帮扶转专业的学生,将重点评估学业困难的根源,学习管理的特点及在转入专业完成学业的可行性。

思维逻辑与表达能力(20分):考察学生回答问题的逻辑性、语言表达能力等素质。

(二) 录取规则

(1)分类录取:按照学校下达的“选拔型计划”与“发展支持型计划”分类录取,两类计划互不调剂。

(2)成绩计算与排序:申请者最终成绩=数学笔试得分*30%+材料审核得分*20%+综合面试得分*50%。学院将按申请者报考的专业、计划类型,依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3)录取原则:

选拔型计划:根据各专业各年级选拔型计划名额,按最终成绩排名依次预录取。若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材料审核成绩,高者优先。

发展支持型计划:若报名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发展支持型计划名额,且综合考核合格(最终成绩不低于60分),原则上予以预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名额,则依据最终成绩排名择优预录取;在同等条件下(最终成绩相同),按退役复学学生、休学创业复学学生、学业困难学生的顺序预录取;如果仍有相同情况,则按数学笔试成绩高低排序预录取。

最低录取标准:综合考核最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过程中发现学生存在对转入专业学习的严重障碍,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经面试专家组集体评议认为不适合转入者,不予录取。

名单确定与公示:拟预录取名单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在学院官网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五、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由教务处通过网站统一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公布学校各专业转专业基本条件、转专业计划及时间进度安排等

2.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将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个人陈述、相关成果或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交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转出学院汇总审核转出学生材料,盖章后统一提交给交通运输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3.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组织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排序确定转专业学生预录取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教务处审核。

4.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限内向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需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复查和处理。

5.对经学校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学籍变动,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

6.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交通运输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其他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23-62483190、62652674  

联系人:胡老师、郑老师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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