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工作要求,为了统筹做好今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院调剂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其他班子成员及学位点负责人组成。
二、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院纪检委员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
三、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小组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至少由5名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交流能力较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设组长1名,至少要配备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答辩秘书)。专家小组要组织专人(2人以上)共同择优遴选确认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并做好记录。
四、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归口管理并按以下程序开展:
1.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填报调剂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2.招生单位审核调剂申请发复试通知。各招生单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将拟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后,并发送复试通知。
3.招考办审核确认复试通知。招考办对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进行审核确认。
4.考生接受复试通知。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在调剂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的同学加QQ群:786796014。
5.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
6.发待录取通知。对待录取的调剂考生,招考办将在调剂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一) 复试程序及时间地点安排
我院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请考生于: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8:30-9:30到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交通运输学院301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凭准考证、个人身份证及调剂系统通知进出校门。
复试程序及时间地点安排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注意事项及材料准备 |
考生复试前准备 |
4月8日-10日 |
/ |
按要求准备资格审查材料,做好复试前的各项准备;提前规划出行时间、选择合适交通工具,尽量提前一天以上到校 |
报到、 资格审查 |
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 8:30-9:30 |
交通运输学院3楼301学术报告厅 |
请考生本人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到场进行审核(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具体材料见后续介绍)上午时间安排较为紧凑,请考生务必准时到场 |
笔试 |
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 10:00-12:00 |
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 笔试座位安排见考场纸质通知 |
面试 |
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 下午13:30开始 |
交通运输学院2楼201会议室 |
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其他材料(具体材料见后续介绍) 复试顺序临时通知 |
1.需要准备的材料
(1)调剂考生复试报到时提交的材料清单:
1)本人准考证(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政审表(盖章纸质版)(模板见学校研招信息网)(1份)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标准照片(3张)
5)诚信承诺书(1份)
6) 非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带注册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
7)调剂复试缴费凭证
(2) 笔试需要的证件: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原件)
(3)综合面试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
2) 建议带: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索要复印件,并加档案部门公章)。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
(二)复试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可对照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方面。
2.笔试
100分,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复试科目:《交通系统工程分析》或《物流学》(二选一)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系统工程》和《概率论》
3.面试
包含专业面试和外语能力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专业潜力、综合能力、人文素养等。
(1)外语能力测试(20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应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点在于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及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等方面测试考生的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60分)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教育背景(辅修等情况)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
③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
④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培养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测试(20分)
①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②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③人文素养(特长、个人素质等)
(3)面试考生
综合面试得分以复试小组各成员给出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
4.成绩计算
1.我院硕士研究生录取原则上以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60%+复试成绩( 折合百分制后)×40%),若综合成绩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初试成绩仍相同,按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外国语、政治顺序逐次比较,成绩高者优先。
五、录取
(一)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二)录取程序
1.复试结束后,根据算分规则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并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 遇有空额或指标追加,将按序自动递补。
3.拟录取名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其间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书面申请复议。
4.公示结束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
请考生关注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官网,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23-62782950 李老师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23-62967548 王老师
学校研招办:023-62650942
校纪委监察室:023-62652747
交通运输学院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