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学院
  

English Version


 首页 | 学院概况 | 教学系部 | 师资队伍 | 本科生教育 | 研究生教育 | 科学研究 | 实验室建设 | 党群工作 | 学生工作 | 对外服务 | 书记院长信箱 | 招生网 |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研究生教育>>正文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4年04月26日 10:00  作者:  编辑:研工办  审核:  点击:[]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修订)》和《重庆交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制定符合学院学科特点的考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学院博士研究生面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确定专业考试比例及考试名单;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式在编人员参与面试工作,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对学院考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二、基础能力考核

基础能力考核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综合能力办法和具体安排

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优秀生源的原则开展,从政治思想、学术道德、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一)提交的材料清单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在中国研招网打印并填写本人自述,之后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硕士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在读证明。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成果和摘要)。

4.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主持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5.英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二)考核内容

1.专家组考核。由学院组织专家组(7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4名),专家组考核(专业面试、外语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考核时间为每名考生20分钟左右。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20分)

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及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等方面测试考生的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该环节考生须准备中英文自我介绍。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80分)

申请人结合PPT汇报个人情况、研究成果、研究计划等内容,专家组通过质询评价以下内容: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

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

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培养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对博士阶段学习及研究规划等。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人文素养(特长、个人素质等)。

专家组考核成绩以复试小组各成员给出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成绩平均值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百分制),如果有3名及以上专家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视为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2.导师考核。导师结合学生所报材料及面试情况对报考本人的学生给出综合评价,打出分数(百分制)。导师考核成绩在专家组考核前通过密封的形式提交给招生工作组,并在专家组考核给出所有考生成绩后,在专家组考核会上开启并公布导师考核成绩。如导师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

3.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为专家组考核成绩与导师考核成绩之和。

(三)考核时间与方式

2024428日 上午 9:00,线下进行,地点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交通运输学院,具体面试考场待定。

四、录取

1.对基础能力考核和综合考核都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若两名及以上考生报考同一导师,由所报导师根据当年自己的招生计划在报考本人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若未被报考导师录取的学生,其综合排名在学院招生计划范围内在征得具有招生指标的导师同意后,可调剂至该导师名下,原则上学生报考的研究方向应与调剂导师的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若所有导师都不同意接收该学生,则该学生不予录取,剩余指标按综合排序顺延。

3.综合考核成绩相同者,按照复试专家组成绩排序;若仍然相同,按照基础能力考核成绩排序(审核免考科目按照100分计算);若仍相同,按照英语过级顺序排序(六级、四级);若英语等级相同,则按照英语等级考试分数排序。

4.根据本年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招生导师数量,校内博士生导师原则限招1名博士生(不含直博生);校外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数量由学院学位分委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不超过1人。每名博士生导师指导的在读博士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五、其他

1.咨询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023-62782950

重庆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023-62650942 023-62652644

2.监督与投诉

交通运输学院纪委监督电话 023-6296754

重庆交通大学纪监办 023-62652747


3.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上一条:交通运输学院202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下一条:交通运输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实施细则

关闭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学院地址: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办公楼 邮政编码:400074 电话:023-62651921
Copyright 2017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邮箱:jtys@cq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