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的有力保证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解读之二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派驻机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强化派驻机构“派”的权威。《规则》明确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应当加强对驻在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及直属单位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支持其发挥职能作用。
二、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规则》明确在监督对象上,突出“关键少数”,把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驻在单位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重点监督对象,通过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局面。
三、将发现问题的“探头”校准擦亮。《规则》指出在监督过程中,派驻机构更要发挥好“驻”的优势,在与驻在单位的日常接触和工作联系中瞪大眼睛、伸长耳朵,当好监督“探头”。
重庆交通大学纪检监察室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