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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之声”2022年第16期——推动派驻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日期:2022年10月28日 13:13  作者:王婷  编辑:王婷  审核:胡东  点击:[]

推动派驻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解读之三

  

《规则》一体规范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工作程序、审批流程和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身监督,有利于促进派驻机构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轨道上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

一、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作出全面规范。

一是对各级各类派驻机构的设置方式、议事决策以及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职责等作出系统规范;

二是对派驻机构的监督方式、执纪执法流程和审批权限、处理处分程序等作出系统规范,明确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会商通报、协助驻在单位开展巡视巡察、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具体程序。

三是注重结合派驻机构实际,区别个性。派驻普通高等学校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监察专员办公室)除执行本规则外,还应当执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相关规定。

二、细化履职程序审批权限

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履职程序、严格审批权限,促进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

一是规定了派驻机构开展监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廉政教育、受理处置检举控告、参与核查、审查调查、处理处分、受理处置申诉等8项具体职责。

二是列明派驻机构的工作内容。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执法中,必须强化程序意识,做到懂程序、讲程序,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

       三是强调在履职过程中严格审批权限。派驻机构经过初步核实,需要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的,应当报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

重庆交通大学纪检监察室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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