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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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之声”2023年第21期——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日期:2023年10月12日 12:52  作者:王婷  编辑:王婷  审核:胡东  点击:[]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本学期《纪检之声》将结合校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的通知》要求,以纪法教育主题,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持续推进清廉学校建设走深走实。

一、理论学习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围绕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要求明确,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今天,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全党同志一定要不断锤炼党性,不断加强纪律建设,坚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习近平在纪念陈云同志诞辰一百一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015612日)


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讲话(2017年10月18日)


要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信任和监督、职权和特权、原则和感情的关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9年7月9日


二、纪法解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

(一)制定目的: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原则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四)条例适用范围: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五)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六)对严重违反党纪的党组织的处理:改组或解散。

三、党纪处分的影响

(一)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处分影响期内基础绩效固定部分全额发放,基础绩效奖励部分及超额绩效按70%执行

(二)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处分影响期内基础绩效固定部分按80%执行,基础绩效奖励部分及超额绩效按60%执行。

(三)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处分影响期内基础绩效固定部分按50%执行,基础绩效奖励部分及超额绩效按50%执行。

(四)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处分影响期内基础绩效固定部分按50%执行,基础绩效奖励部分及超额绩效按40%执行。

(五)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处分影响期内基础绩效固定部分按50%执行,基础绩效奖励部分及超额绩效按30%执行。


重庆交通大学纪检监察室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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