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何兆益
副组长:李淑庆
成 员:邵毅明 任其亮 陆百川
秘 书:张立媛
二、复试时间:2018年4月28日14:30
三、复试地点
第一行政楼2楼会议室(3号门内侧左手边办公楼)
四、复试办法和程序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关于印发《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大(2017)315号)的相关规定,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专业面试、外语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综合面试时间每名考试应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20分)
测试重点在于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及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等方面测试考生的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该环节考生须准备中英文自我介绍;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80分)
①审核考生的综合材料
②自我介绍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及教育背景
③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
④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
⑤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培养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面试得分以复试小组各成员给出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
五.《博士面试综合材料汇总表》每人准备5份,《博士生综合面试考核表》1份
六.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023-62782950
重庆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023-62650942 62652644
重庆交通大学纪监办 023-62652747
七.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二○一八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