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交通运输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充公示

作者:王婷  编辑:王婷  审核:谭涛发布时间:2022-10-28浏览次数:


交通运输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重庆市教委最新发布的“七大类”特困生名单,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渝教财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重庆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学生本人提出补充认定申请,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辅导员组织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开展了民主评议确定认定等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进行了审核,现将本学年2019级通过线下补充认定的1名困难学生予以公示.

请广大同学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交通运输学院联系人反应。

公示期: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0月31日

联系人:学工办王婷老师,电话:62967548,电子邮箱:150828408@qq.com

联系人:学院纪委张老师,电话:6278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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